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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遇到急診的案件!>

法律這種東西很少緊急的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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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遇到急診的案件!>

法律這種東西很少緊急的,

除非要上訴或有時效性的案件,

不然晚一天晚兩天做不會爆炸,

不過最近還真的碰到不立刻做會爆炸的案件~



一家小工程公司負責人來問侵占案件,

他說被業主公司總經理侵吞工程款三百多萬,

所以告對方侵占,現在官司還在地檢署~



k隨意翻了翻資料(李組長皺皺眉頭,發現事情並不單純~)

k:你們的方向一開始就錯了,

公司總經理監守自盜,那是公司的事情,

怎麼會要你們去究責勒?

客戶:公司說先等這各官司處理告一段落再說賠償的事情.

k:99年初的事情,兩年來你們就只搞這個(刑事侵占告訴)?民事勒?

客戶:還沒提告勒.

k(看看手錶日期欄):你知不知道你這個案件明天就滿兩年勒?

不管是工程款或侵權行為損害賠償,

過了明天對方公司是一毛都不用賠勒?

客戶(大吃ㄧ驚):怎麼會這樣?

k:對方公司在跟你玩拖延戰術,你看不出來喔?

客戶:那~現在該怎麼辦?

k(攤手):我只好加班囉,怎麼辦~

結語:
一般人遇到糾紛,通常會傻傻的跟對方談,
對方(特別是大公司)也樂得跟你耗,
把時間(時效)拖掉了,就不用給你錢了,
這樣的情況層出不窮,
遇到糾紛,可以談就談,
但是勒,請記住時間,三個月談不成,就找律師!
對方會給錢就會給,
不會給錢,就是不會給,
不要傻傻的跟對方耗,
耗久了,吃虧的是自己!

後記:
這是幾年前承辦一件工程款糾紛的經過,
客戶來問的時候,只差一天,時效就過了,
後來打官司時,對方(大公司)果然主張時效,
K不慌不忙的拿出起訴文件:我們已經在期限內起訴!
輕鬆破解對方的防守,
如果晚一天,那我們就沒戲唱了!
法官可以直接宣布我方敗訴,收工~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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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歷:台大法律系(1993~1997) 經歷:遠東紡織股份有限公司法制室 遠東聯合法律事務所 遠拓法律事務所 康德國際法律事務所 現任:宏光展法律事務所合署律師(獨立執業) 太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顧問 伸展顧問管理有限公司法律顧問 雲書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法律顧問 基隆市政府法律諮詢律師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法律諮詢律師 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北分會板橋分會基隆分會審查委員 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北分會板橋分會士林分會基隆分會扶助律師 地址: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00號7樓 (忠孝東路與建國南路口) (捷運蘆洲線忠孝新生站3號出口直走300公尺) 電話:2773-5218 傳真:2773-5208 email:[email protected]
我是寫狀子開庭偶而幹樵一下客戶或被客戶狗幹的klaw律師, 請多指教! 電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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